【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介绍】为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保障其生态、文化价值不受破坏,同时促进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国家制定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该条例自颁布以来,成为规范风景名胜区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
本条例明确了风景名胜区的设立条件、管理机构职责、规划编制要求、资源保护措施以及开发利用原则等内容,旨在实现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平衡。以下是对该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加以展示。
一、主要
1. 设立条件与审批程序
风景名胜区的设立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批准后方可设立。设立前需进行科学评估,确保其具有较高的自然景观或历史文化价值。
2. 管理机构与职责
各级风景名胜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管理机构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
3. 规划编制与实施
风景名胜区需制定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明确功能分区、开发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等。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需重新报批。
4. 资源保护与利用
风景名胜区内禁止非法开垦、采石、挖沙等破坏性行为;鼓励合理利用资源,发展生态旅游,提升游客体验。
5. 违法行为与处罚
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如擅自占用土地、破坏环境、违规建设等,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6. 公众参与与宣传教育
条例强调公众在风景名胜区管理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同时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二、《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核心内容一览表
| 项目 | 内容说明 |
| 设立条件 | 需具备较高自然景观或历史文化价值,经省级政府申请,国务院批准 |
| 管理机构 | 设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
| 规划编制 | 需制定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明确功能分区、开发项目等 |
| 资源保护 | 禁止非法开垦、采石、挖沙等破坏性行为,鼓励合理利用 |
| 违法行为 | 擅自占用土地、破坏环境、违规建设等将受到行政处罚 |
| 公众参与 |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不仅是对风景名胜区进行有效管理的法律依据,也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该条例也在不断完善,以适应新的管理需求和生态保护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