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在国家秘密管理工作中,明确知悉范围是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泄密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时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即“最小化原则”和“必要性原则”。这两个原则共同构成了知悉范围设定的制度基础,对于规范保密行为、提升保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原则概述
1. 最小化原则
指在确保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将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只允许与该秘密直接相关且有工作职责的人员知晓。目的是减少信息扩散的可能性,降低泄密风险。
2. 必要性原则
指只有在履行职责或执行任务过程中确实需要了解该国家秘密的人员,才被纳入知悉范围。强调“必须知道”而非“可以知道”,确保信息的使用与授权之间保持高度匹配。
二、基本原则对比分析
| 原则名称 | 内容说明 | 实践意义 |
| 最小化原则 | 确保知悉范围尽可能缩小,仅限于必要人员 | 减少信息暴露面,降低泄密风险 |
| 必要性原则 | 只允许因工作需要而必须了解的人员知悉 | 防止无关人员接触机密信息,提高保密针对性 |
三、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 动态调整机制:随着工作内容的变化,知悉范围也应适时调整,避免长期固化导致信息滥用。
- 权限分级管理:根据不同涉密等级设置不同的知悉权限,实现精准管控。
- 责任落实到位:明确知悉人员的保密义务,强化责任意识,防止因疏忽或故意造成泄密。
四、总结
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两个基本原则——最小化原则和必要性原则,是保障国家秘密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科学设定知悉范围,既能满足工作需要,又能有效防范泄密风险,是现代保密管理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理念。
(注:本文为原创内容,基于公开资料整理撰写,旨在提供清晰、实用的保密知识参考。)


